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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进展 新的挑战

1999-12-27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吕贤如 我有话说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明年要继续加强以失业、养老和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尽管遇到了种种困难,但在有关方面坚持不懈的努力下,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正在大力推进。就当前失业和医疗保险等领域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现状,记者走访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司局。

失业保险改革:为国企脱困创造条件推进中亟待扫除死角

失业保险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推行10多年来,越来越充分地显示出积极作用:

首先,有效地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特别是最近几年,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每年救助的人员都在300万人次以上。

其次,失业保险基金中部分资金用于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活动,帮助近半数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了再就业。

第三,按照“三三制”原则,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部分资金用于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保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为实现国企三年脱困目标创造了有利条件。

今年我国失业保险改革在扩大覆盖面、增加基金征缴率、加强失业保障程度等方面继续向前推进,截至今年10月底,全国(西藏按1998年底数据计算,下同)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达到9556.0万人,完成失业保险覆盖计划的69.8%。从7月份起全国各地失业保险金水平普遍提高,由每人每月平均151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95元。10月全国(不含西藏)共有94.7万人领取了失业保险金。

谈到失业保险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说,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覆盖面不到位,基金征缴难,改革中存在死角。

国务院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已经明确规定了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均须参加失业保险,但许多地方目前还没有实现全覆盖。这不利于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也限制了人员的合理流动。在没有纳入覆盖范围的单位中,30%是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40%是事业单位;30%是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

近年来,失业保险基金征缴面临诸多困难,有些地方已收不抵支。基金征缴难的原因,主要是一些单位认识上还不到位,不愿缴费;一些单位不能足额缴费;缴费行为不规范,不能按照国家规定的费基缴费。

所谓改革中的死角,主要是一些经济效益较好的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他们认为参加失业保险吃亏,不愿参加。比如,一些事业单位认为,本单位主要由知识分子构成,失业概率很小;一些金融、保险、电信等部门认为本行业效益好,很少有人会失业;有的地区的银行、保险部门则强调,让他们参加失业保险,光有《失业保险条例》不行,还得有他们系统主管部门的文件。

死角问题的产生,也有体制、市场、地方保护等其他方面原因。有的地区的国家储备粮库说,“我们的经费归上级统一核拨,上级不给核拨这笔钱,我们就不能参加。”有的商业银行怕失去储户,不肯再像以前那样直接从参保单位的资金帐户上划转应缴的失业保险费。有的企业是当地利税大户,不参加保险的行为受到地方袒护。

他强调说,当前人员流动日益频繁,暂时中断就业的现象越来越多。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化,一些下岗职工从再就业服务中心出来后不能尽快实现再就业也将是客观事实。随着劳动关系的清理,一些隐性失业的人员也将逐步显性化。这些都呼唤加快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步伐。今后,他们将继续在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加大清理欠费力度以及加强基础建设、改善和提高对失业人员的服务等方面下功夫,增强基金的承受能力,为推进保障机制转换做好准备。另外还呼唤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以尽快构筑起可抵御相当规模失业压力的失业保险“堤防”。

医疗保险改革:三个认识问题亟待解决缴费水平必须合理确定

在医疗保险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难度很大,地方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全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目前,已有24个省(自治区)出台总体规划;全国346个地级以上统筹单位制定实施方案步伐加快;已有21个省份基本理顺了省级医疗保险管理机构。

在年底前将力争实现大部分统筹地区方案出台,争取大多数省有1至2个统筹地区组织实施。明年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将进入全面组织实施阶段。

有关负责人谈到了解决医疗保险改革进展不平衡、加快医疗保险改革步伐首先要解决的两方面问题:一是解决三个认识问题,二是必须合理确定缴费水平。

三个必须解决的认识问题是:

——建立新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会降低职工的基本医疗待遇。目前,很多地区的劳保医疗已名存实亡。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的是保障绝大多数职工的基本医疗。在此基础上,公务员可以享受医疗补助,此外还有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和商业医疗保险来解决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医疗需求。因此,原来待遇高的人群不会降低医疗待遇。

——建立新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会增加企业经济负担,同时还会大大减轻企业社会事务负担。这里有一个转变观念的问题。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就是搞社会共济,其结果就是有的单位贡献,有的单位受益。职工患病的风险是难以预测的,现在贡献的单位将来也会成为受益的单位。

——建立新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社会保险是市场竞争的减压阀、安全网,这本是大家的共识。但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推进过程中,有一些同志又糊涂了,担心原来待遇高的单位和职工受影响,担心效益差的企业参保后缴不了费而使政府背包袱。这种糊涂认识必须解决。

从目前各地制定实施方案的情况看,存在筹资比例偏高的现象。主要原因是,有的同志把基本医疗保险水平等同于整个医疗保障水平;劳动保障部门怕缴费率太低基金会兜不住;原来医疗消费水平较低的地区盲目攀比。

要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水平,主要须把握好三个方面:

——一是把握好一个原则和一个尺度。这个原则是用人单位缴费率要根据财政和企业的承受能力而不是根据职工支出的医疗费来确定,这个尺度是用人单位缴费率为上年度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

——二是着眼于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合理分解现实医疗消费需要。任何国家的社会医疗保险都不可能把职工全部医疗费用包下来,过高的医疗费用只能通过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来解决。在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时,一开始就要树立基本医疗保险的有限责任观念,通过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来解决不同人群的医疗消费需求,不能把已经发生的所有医疗消费需求完全放在基本医疗保险中去解决。

——三是立足于长远,低水平起步,逐步调整。社会保障的支出具有刚性,水平上去了就很难降下来。为了防止以后发生拖欠,新制度建立之初就要把基本医疗保险水平确定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从国内外经验看,低水平起步逐步调整较为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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